政府補助資源
諮詢專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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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分析:產業趨勢調查、市場競爭分析、產品投資分析
企業評估:企業營運規劃、計畫效益評估、創新策略建議、計畫可行性評估
計畫申請:政府計畫申請、計畫預算編列、計畫預期效益(KPI)擬定、資源整合服務
計畫執行:企業內部管理、計畫執行管理、計畫執行輔導
服務流程

補助計畫
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中央型SBIR)
計畫主辦:經濟部中小企業處
送件時間:隨送隨審
計畫類別/期程/補助上限:
Phase1 可行性評估/6個月/100萬
Phase2 技術實作/1年/500萬
Phase2+衍生應用/1年/500萬
適合對象:有高創新技術或新服務應用的中小企業
計畫主辦:臺北市政府
送件時間:隨送隨審
計畫標的/補助上限/適合對象:
創業補助/100萬/一年內成立於台北市新創公司-技術開發、創新服務貨文創內容的價值創造,並要有試營運機制及事業投資標的
獎勵補貼/300萬/一年內成立或增資於台北市公司-公司經營、創意具有發展潛力,對台北市有貢獻者
研發補助/500萬/設立於台北市公司-以技術或服務創新為核心,並有營運發展潛力
品牌建立/500萬/設立於台北市公司-建立新品牌或品牌升級再造,具有開發新客群或建立新通路的品牌效益
A+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
計畫主辦:經濟部技術處
送件時間:隨送隨審
計畫標的:
2. 具潛力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、協助產業升級發展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及附加價值。
3.計畫若有涉及製程開發,應具有節能或低碳排之特性,以符合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。
4.領域:
(1)食品領域。
(2)紡織領域。
(3)材化領域。
(4)生技醫藥領域。
適合對象:具潛力的前瞻產業技術開發及進行跨領域整合公司。
送件時間:每年第一季
計畫標的/補助上限:
單家先期創新/200萬
單家轉型創新/250萬需曾獲取SIIR補助,若符合國際服務貿易輸出,補助上限增為300萬
服務生態系/1,000萬至少兩家以上聯合申請
適合對象:具有智慧商務、品牌創意、數位生活、休閒體驗等創新服務內容者
送件時間:每年年中
計畫標的/補助上限
單家申請/200萬
共同申請/1,000萬
至少三家以上聯合申請
適合對象:1.開發或設計之新產品(標的)應超越目前國內同業之一般技術水準
2.開發(設計)標的限符合「5+2產業創新方案擇定之研發主題或設計主題」。
3.新產品之開發或設計須具市場性
計畫主辦:文化部
送件時間:隨送隨審
補貼標的:文化部委由文化策進院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,從事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,貸款範圍有形資產、無形資產、營運週轉金、新產品或技術之開發製造、研究發展及培訓人才等範疇,最高核貸新臺幣一億元貸款申請。
適合對象:文化創意產業補助金額:新台幣3,000萬以下,中長期貸款(五年以內),最高補貼利息2%。
經濟部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
送件時間:依專案時間(一年一梯)
計畫標的:
因應國家科技政策與國際競爭趨勢,依據「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」,經濟部推動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下稱本計畫),以補助學界方式,有效促成、培育校園技術團隊之新創事業,引領 具前瞻能量之新創事業形成新興科技產業聚落,從而落實本部推動新興科 技產業發展目標。
補助上限:3,000萬/1年
計畫主辦:經濟部工業局
送件時間:隨送隨審(一般型)
計畫標的:
推高值:切入高端產品應用市場,提升產業附加價值
補關鍵:開發關鍵材料零組件、補足產業缺口
展系統:跨領域系統整合、服務提供之解決方案
育新興:替代主流新興產業,構築新產業生態體系
計畫類別/期程/補助上限:
1.創新營運/24個月/計畫總經費50%
2.整合聯盟(3家以上)/24個月/計畫總經費50%
專業服務

X缺乏經驗,不知審查重點
X無人力可做專業規劃
X無法呈現計畫重點
X不了解審查核心
X缺乏執行經驗,影響撥款進度

V豐富的輔導實績,了解審查重點
V專業撰寫人力,無須另聘人員
V專業撰寫能力,展示計畫重點
V簡報預演,精準回應委員問題
V專業計畫管考及核銷輔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