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「特別301報告」點名台灣的盜版問題。經濟部智財局今天表示,台灣針對重製等違反著作權的法律已完備;非法播送等侵權行為,也與他國合作查緝,法律面與查緝面非常完善。
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昨天公布「特別301報告」,中國大陸連續14年列入「優先觀察名單」;儘管台灣不在優先觀察或觀察名單中,但台灣的盜版問題,仍遭點名。
USTR指出,台灣透過串流影視設備的非法播送行為,對包括運動、現場表演及其他合法的串流及內容供應商造成「直接威脅」,這類盜版侵權行為猖獗,遭報告點名。
對此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洪淑敏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,著作權法中針對重製行為有明文規範,相關罰則也已完備,可有效遏止侵權拍攝等盜版行為。至於許多線上串流影視網站的非法播送侵權行為,若經由臉書、YouTube等社群媒體播放,可直接向其檢舉,基本上逾9成5都會成功下架。
另外,智財局也協調權利人團體及廣告代理商團體,針對有涉及侵權行為的網站,會要求廣告代理商不要在這些網站上刊登廣告。洪淑敏指出,經營網站最需要的是資金,若能截斷營運金流,就可以減少這類涉及侵權的網站出現。
此外,洪淑敏說,部分線上串流網站伺服器架設在境外,架設地點以美國與中國為主,因此台灣與美國簽有「台美智慧財產權執法合作備忘錄」,也與中國簽署「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」,國內也有「保智大隊」,在法律面與查緝面,都相當完備,有效遏止盜版行為。美國公布特別301報告,應該是對指涉國家有更深的期許而已。
[註] 特別301報告中,名列「優先觀察名單」12國為:阿爾及利亞、阿根廷、加拿大、智利、中國大陸、哥倫比亞、印度、印尼、科威特、俄羅斯、烏克蘭與委內瑞拉。美國將與這12國,進行直接會談、以解決智慧財產權問題。 (來源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80428001158-260408)
資料來源: 中央社 / 經濟日報
記 者: 邱柏勝 / 楊玫寧
網 址: 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41/3112632